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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书简介:
劳动关系协调师是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管理的专业人员。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级/中级工、三 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 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认可的省级社会化培训评价机构统一组织认证考试。
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书价值:
1、社会化认可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人力资源经理岗位能力必备;
2、职场新宠——劳资关系“协调师”,劳动法与员工关系领域的准“律师”;
3、系统学习劳动法与劳动关系专业课程,快速提升HR职业竞争力;
4、享受国家“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四级享受政府补贴1500元,三级享受政府补贴2000元,二级享受政府补贴3500元(具体以当地补贴政策为准)一级享受国家退休金补助。
劳动关系协调师适合报考人员:
1、从事劳动人事、薪酬福利、劳动合同管理等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2、从事社会保险、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劳动争议调解与法律诉讼的相关人员;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特别是基层从事劳动关系、劳动工资、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相关服务机构人员;
4、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企业工会与行业协会等从事集体合同、集体协商与民主管理等涉及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5、企业调解、行业调解、街道调解以及人民调解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6、社会各界有志于从事劳动关系协调的工作人员。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形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二级、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还须参加综合评审,一级综合评审采用文件筐形式进行“工作任务分析”的书面论述,二级在理论和技能考试前撰写并提交不少于3000个字的论文参加评审;理论、技能和综合评审全部及格或以上的为通过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