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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营养师定义
公共营养师是顺应国民健康服务需求设立的职业工种,主要面向个人、群体开展膳食营养相关服务工作。从业人员需掌握食物营养、营养评估、膳食指导、营养科普、食品安全宣教等专业知识,依托标准化专业服务,指导群众实现均衡膳食,助力公共营养健康普及工作,恪守专业、严谨的健康服务准则。
公共营养师报考对象
有意向从事公共营养、健康膳食指导相关服务岗位的人员;
医学类、食品类相关专业在校 / 应届毕业生;
从事康养、母婴、餐饮、社区健康服务等相关行业在职人员。
公共营养师报名条件(人社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标准)
一、五级 / 初级工(满足其一)
(一)年满 16 周岁,计划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二)年满 16 周岁,已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从业经历。
二、四级 / 中级工(满足其一)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 / 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业满 3 年;
(三)中等院校、技工院校、大专及以上本专业 / 相关专业毕业(含应届在读生)。
三、三级 / 高级工(满足其一)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二)取得四级 / 中级工证书后,累计从业满 4 年;
(三)持有对应专业初级职称,累计从业满 1 年;
(四)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本专业毕业(含应届在读生);
(五)持有四级证书,同时具备大专及以上本 / 相关专业学历;
(六)大专及以上本专业、相关专业毕业(经认定院校,含应届在读生)。
四、二级 / 技师(满足其一)
(一)取得三级 / 高级工证书后,累计从业满 5 年;
(二)持有对应专业初级职称累计从业满 5 年,且取得三级证书后从业满 1 年;
(三)持有对应专业中级职称,累计从业满 1 年;
(四)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持有三级证书,累计从业满 2 年;
(五)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在读,取得三级证书满 2 年。
五、一级 / 高级技师(满足其一)
(一)取得二级 / 技师证书后,累计从业满 5 年;
(二)持有对应专业中级职称累计从业满 5 年,且取得二级证书后从业满 1 年;
(三)持有对应专业高级职称,累计从业满 1 年。
补充说明:所有申报人员,需完成对应等级规定学时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学时证明,方可参与评价考核。
公共营养师报考资料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1 份;
白底免冠证件电子照,文件大小≤50KB;
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复印件;
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可提供学校学籍在读证明);
以低等级证书、职称申报的考生,需提供对应证书复印件。
公共营养师证书查询说明
经第三方人社备案评价机构考核合格者,颁发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统一编制技能人才评价编号,可在人社官方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核验,网址:http://zscx.osta.org.cn/,证书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补充提示:本证书为人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行业协会、事业单位培训类证书发证主体、查询渠道、政策权益与人社等级证书存在差异,报考前可咨询工作人员区分两类证书属性。